6月30日,哈尔滨市公安局道外分局工作专班接到哈尔滨市公安局推送线索,立即组建核查专班开展行动。工作中,犯罪嫌疑人的反侦查意识很强,线索很少,这给案件办理带来极大困难。鉴于此,侦查员兵分三路,在道外分局网安大队支持下,派出警力进行大范围摸排,通过大量工作,侦查员最终锁定犯罪嫌疑人的真实身份。随后,侦查员分组对该人住处、驾驶车辆、活动场所分头蹲守。
7月1日凌晨,嫌疑人驾驶车辆在道外区出没,侦查员决定实施抓捕。当嫌疑人范某返回道外区家中时,早已在现场蹲守的侦查员当即将其成功抓捕,现场在范某家中搜缴出、塑料子弹和钢珠弹、用于组装仿真的零部件和工具若干。经审,犯罪嫌疑人范某如实交待了其通过购物网站和聊天软件购买各式及零配件,并自行组装的犯罪事实。
目前,犯罪嫌疑人范某已被公安机关依法采取强制措施,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警方提示:《刑法》第一百二十五条:非法制造、买卖、运输、邮寄、储存、弹药、爆炸物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非法买卖、运输核材料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