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报载,上海的沈先生当了一回举报人,可即使是大热天,他也穿着长大褂,腰间插着弹簧刀、菜刀和一把锃亮的斧头。他现在几乎每天出门都这么装备,可心里仍然没有底。沈先生的生活彻底改变了。
今年2月,沈先生向工商部门举报外来人员刘某将猪肉串冒充羊肉串进行销售的行为。当月,根据沈先生提供的线索,有关部门依法取缔了这个食品加工窝点。在工商局奖励举报人的颁奖典礼上,面对众多的记者,沈先生大声声明:“我是冒着生命危险举报的,这次敲掉违法分子100多万元生意,他们和我很熟,只要有一点点线索就能找出谁是举报人。你们千万不能把我泄露出去。”
沈先生和工商局负责人专门提请新闻单位,报道时不要泄露举报人的身份。可就在当晚,他手拿奖励书的特写镜头还是上了电视新闻。没几天,匿名电话接踵而至。警方表示,不可能对其实行24小时监护,请他自己当心,加强防范。根据警方传授的经验,沈先生在自家门上装了猫眼,用钢丝网将窗户包得严严实实。为防止有人恶意纵火,他还在家里备好了两罐干粉灭火器,同时购置了菜刀、斧头等防身器具,以备不测。
看过外国及港台片的人都知道,警方对“举报人”以及关键性的证人,如果在其生命受到威胁的时候,通常会对其进行24小时监护,或者干脆弄到一个相对安全的地方隐藏起来,以防其遭到不测。实际操作中是不是按照这样执行,我们不得而知,但其对举报人保护的意识应该是相当明确的。
诚如沈先生所言,当一个举报人是要冒着生命危险的。通常制假贩假如果不是情节特别恶劣,是判不了死罪的。作为一个举报人,你挡了人家的风水,断人家的财路,人家肯定是怀恨在心、伺机寻仇,所以稍微走漏一点风声,便会遭到疯狂的报复。正因为如此,我国法律并没有要求举报人必须使用真实姓名,必须面对公众。
肩负新闻宣传重任的记者们对举报人的保护“惯例”应该说是再清楚不过,何以非要让沈先生到电视上“风光”一回,其动因我们搞不清楚,不好妄加猜测。可如今沈先生“整天提心吊胆,过的已经不是正常人的生活了”,看一看沈先生那武装到牙齿的装备,哪里还有人敢步他的后尘?
举报人的动机各不相同,有的是因为奖金的刺激,有的是因为眼里揉不得沙子,但举报人毕竟代表了社会良知的一个层面。他们对铲除丑恶、匡扶正义功不可没,保护他们的合法利益和人身安全是全社会应尽的义务,更是对社会良知的关爱和褒扬。只有这样,才会有更多的人勇敢地站出来,指证邪恶,维护法律天平的公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