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沈阳3月4日电(记者 范春生)最近一段时间,形形色色的“防狼”用品热销引发争议。对此法律界人士提醒,买卖具有警用器械性质的用品当注意,谨防触碰法律禁区惹麻烦。
记者注意到,网络商城有各种打着“防狼”旗号的商品。归纳起来有三类:第一类是报警用的,比如一款甲壳虫造型的紧急呼救器,需要时只要轻轻一拉,就能发出超过120分贝的警报声,达到吓跑坏人的目的;第二类是攻击用的,如电棍、防身二阳指棍、喷雾等产品;第三类是强光手电,利用强光给歹徒造成暂时的视力障碍。
对于具有警用器械性质的用品热卖,辽宁金正律师事务所律师孙金宝表示,依照现行的法律规定,除警察之外,任何人都无权私自使用警备器械,商家售卖这类器材本身就是违法行为。而作为消费者,不论是否知情,只要私自购买了这类禁止销售的高压电击器、瓦斯喷雾器等器械,也是违法行为。
辽宁百联律师事务所律师张立刚则提醒,我国禁止私自买卖警用器材,虽然现在还没有证据证明网上的这些商品属于警用器材,但不管怎样,公安和工商部门都应该加强监管。如果消费者买到的确实是警用器械,那么一旦被警方发现,将会面临行政处罚,情节严重的可能涉嫌触犯刑法。
全国两会今日开幕内地奶粉99%合格香港2017年普选特首10年9次调控楼市中俄拟日本海军演计委大院盛产高官陈光标戴绿帽听两会油价重复计税孙杨师徒和解宗庆后注销美国绿卡官员信风水烧办公室我国失独家庭达百万卡斯特罗2018年退休醉酒女闹市强奸路人违规带奶粉被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