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 “六一”是孩子们的节日,给孩子送上一件精美的玩具礼物已成为增进亲情的重要方式。然而20日,记者走访时注意到,虽然各商场内不同款式和功能的玩具琳琅满目,但大多都标有“不适合三岁及以下儿童使用”的警示语,这让一些家长迷茫了,想在市场上买到适合3岁以下儿童的玩具真是难上加难。
当日10时许,记者来到中央百货大楼六楼的儿童玩具专区,各式各样、不同类型的儿童玩具让人眼花缭乱。当记者询问是否有适合三岁以下幼儿使用的玩具时,销售人员在犹豫片刻后向记者推荐了一款带有唱歌和组装功能的玩具蛋糕,“该玩具可以提高孩子的动手和思维能力,是目前最受欢迎的一款,三岁以下的孩子也可以玩!”但记者发现,该玩具内带有许多直径在2cm左右的塑料蜡烛和水果,很容易被孩子吞食,而且在包装上也明确标有“不适合3岁及以下儿童使用”的警示语。
随后,记者在位于十字街的上海华联超市的玩具货架上看到,一些塑料电动车、塑料保龄球、积木组合套件等儿童玩具也都标明不适合3岁或6岁以下儿童使用。对此该超市工作人员表示,目前市场上适合三岁以下儿童使用的玩具普遍缺乏,“现在在玩具包装上标明‘不适合三岁以下儿童使用’已成为市场标准,否则是不让销售的!”
“现在孩子2岁了,平时像拨浪鼓、洋娃娃之类的玩具已经买了不少,今年想给孩子买件能提高动手能力的玩具,可逛了好几家商场,都没有这个年龄段的。”正在北大街丹尼斯内为孩子选购玩具的一位家长无奈地说。而记者在逛遍了该超市的玩具专区后发现,除了一两种练习宝宝爬行和发音的幼儿玩具外,其他的各类玩具的年龄限制至少在三岁以上。
在上海华联超市的玩具售卖区,陈先生正在为三岁的儿子购买电动小汽车。记者注意到,这辆电动小汽车上注明“适用于六岁以上儿童”,当被问到是否注意上面相关警示时,陈先生不以为然地说:“还真没注意到,我们家长多看着点应该不会出什么问题的。”
“由于三岁以下儿童玩具的技术含量和生产成本较高,造成市场上该年龄段玩具的普遍缺乏!”我市一玩具生产企业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在2004年10月1日起正式实施的新《儿童玩具国家强制性标准》中,要求各类玩具必须按照儿童的年龄段进行等级划分、要在包装上贴上年龄警告图标。而由于该年龄段的孩子喜欢把一些小的玩具部件含在嘴里带来安全隐患,所以该规定还要求3岁以下儿童的玩具在经过拆卸、组装、或撕扯时不会产生小于孩子口部大小的零件。
此外,从2007年6月1日起实施相关补充规定中,又明确要求电动玩具、塑胶玩具、金属玩具、弹射玩具等必须印有适合3岁以上儿童使用的警示标志,否则不允许进入生产和销售环节。
该负责人认为,国家对玩具生产和销售的一系列规定,对该类儿童玩具的设计、制作和技术含量提出了更高的要求,造成其生产成本和风险大于其他玩具,利润也相应减少。“在这种情形下,许多玩具厂商宁愿在其他年龄段的玩具上花心思搞创新,也不愿涉足3岁以下儿童玩具的生产领域”。(记者 赵玉杰 见习记者 郭立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