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个女子在街头吵闹起来,甚至动手厮打起来,看上去仿佛有深仇大恨的两人,却是一对亲生姐妹。

  姐姐一家开着豪车,住着新楼,而妹妹却身无分文,丈夫入狱,连房租都交不起,而且因为没钱,孩子连学都上不起。

  妹妹名叫刘英,广西人,家中一共有兄妹四人,他在家中排行老三,上面有一个哥哥刘强,一个姐姐刘玉莲。

  原本在这之前,她们还是无话不说的亲姐妹,可直到一件事情的发生,让两人的关系势同水火,刘英的丈夫更是因为姐姐一家入狱。

  时间回到2009年,那时刘英才19岁,母亲早逝,她一直把姐姐刘玉莲当成妈妈一般的存在,于是两人相约来到深圳这个充满机遇的地方打拼。

  在这期间,姐妹两人互帮互助,是无话不谈的亲姐妹,后来两人纷纷找到心仪之人,然后成家,姐姐嫁给了姐夫阿东,妹妹嫁给了阿明。

  因此她们有了合伙一起赚钱的想法,姐姐刘玉莲有一家“一元店”,做的是批发和零售,后来生意不错,就想着开一家分店“两元店”。

  于是在2014年姐姐刘玉莲分别找到大哥、二妹夫、以及四妹的男朋友一块经营。

  开店之初,刘玉莲表示,店铺需要的60万元资金她和丈夫负责,自己的亲兄妹不用出钱,出力就行,然后到时候算他们入股,享受股东分红。

  因为是一家人,所以这个事情就是口头协议,并没有立什么字据,然而殊不知正是这个小小的举动,为后续姐妹反目成仇埋下了隐患。

  就这样大哥刘强负责店里的账目,刘英和丈夫负责盘点货物,新店就这样有模有样的进行着,生意也很不错。

  原来在店铺开办之初,一家人的计划是让大哥、阿明(三妹夫)、四妹的男友以及刘玉莲夫妻一同经营。

  当时妹妹刘英有一家自己的理发店,可她却突然把理发店关闭了,自己也过来帮忙,所以刘英并不在之前的协商之中,她是自己主动加入的。

  尽管一家人齐心协力的帮忙,但新店还是很快出现了问题,管理人员太过杂乱,店铺一年的效益不好,于是二姐夫阿东提出自己来管理店铺。

  结果阿明不愿意了,他表示如果阿东管理店铺,自己就不干了,至于为什么,阿明给出的理由是不习惯姐夫的管理方式。

  就这样在店铺工作了近一年后,刘英夫妻离开了姐姐的店铺,正所谓人走账清,这个时候要钱也没什么不对。

  但是毕竟是一家人,直接讲不合适,于是夫妻二人就等了半个月,结果姐姐仿佛把这件事忘了,绝口不提分红的事情。

  然后妹妹刘英上门索要这一年的分红时,姐姐却说没有,说店铺没有利润,自己不欠他们。

  这谁能答应?夫妻辛苦干了一年,到头来一毛钱都没有,于是双方产生了激烈的矛盾。

  刘英一听顿时炸锅了,于是两人的关系迅速恶化,而就在这个节骨眼上,口口声声说没挣到钱的刘玉莲一家反手就买了一辆60万左右的宝马。

  于是要钱无果的阿明一气之下,将姐姐一家新买的宝马给砸了,结果就是被姐姐一家送进了监狱。

  刘英因为没有经济来源,连房租都付不起,孩子也没钱交学费,而且自己还怀有身孕,这个时候姐姐把丈夫送进监狱,这无疑是雪上加霜。

  就这样姐妹的关系彻底决裂,刘英多次上门讨要自己的分红,她表示自己工作期间,姐姐的店铺一天收益最少在1万元,多的时候3万都不是问题。

  因此她觉得姐姐说店铺没收益,完全是无稽之谈,而且如果没收益,那房子、宝马车是哪来的?天上掉下来的吗?

  首先姐夫阿东表示所谓的分红是无稽之谈,他们没出一分钱还想要分红?而且如果想要分红就拿出证据。

  还有就是姐姐表示,两元店批发和零售的都是小东西,因此利润非常低,过去一年的时间不光没有挣钱,还要贴钱。

  而且姐姐表示,当初说的就是利润平分,不存在什么入股,而妹妹坚定地表示她当初说的是技术入股,有分红,但是并没有纸面协议,因此谁也不知道双方谁在说谎。

  姐夫表示3000、4000一个月都可以,可是刘英却坚持要15万的分红,姐夫当然不能答应。

  至于家中的宝马车,其实是姐姐丈夫的哥哥赞助的,哥哥在义乌也是做这个的,因此有些钱,就赞助他们买了一辆宝马车,说是撑撑面子。

  所以现在双方的矛盾点就在于,妹妹刘英想要分红15万元,姐姐则表示这几年新店确实没有收益,属于收支平衡的状态。

  但刘英不管这些,她坚信姐姐一家挣钱了,然后不想分红就把他们一家“踹开了”,并且还把自己的丈夫送进了监狱。

  最终子在好心人的劝解之下给出解决方案,姐姐一家撤销对妹夫的控诉,先把人从监狱里放出来,然后给妹妹一家结算工资,先拿到钱让孩子上学。

  正所谓亲兄弟,明算账,再好的关系都很难抵挡金钱的摧残,利益和亲情,在很多时候人们都会站在利益的一方。

  所以不管是合伙开店还是投资,一定要签署具有法律效益的书面协议,这样在分道扬镳的时候,可以避免很多不必要的麻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