夜色下,大仪镇河北民族村村部的篮球场上,村民们你争我抢打篮球锻炼身体,城市的街道,人们或聚会欢庆,或读书品茗。而有一群人,却无法享受这份惬意,他们在夜色下奔驰,赶赴现场,他们,就是仪征生态环境局的执法人员。12月13日晚18点30分,接受执法夜查任务的大仪中队执法人员,在夜色中驶向了大仪镇督查目的地。

  此次大仪中队办理的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受理的信访件,是要核查群众反映河北民族村红卫小区旁有小造粒厂在生产,噪声异味扰民。来到现场,群众反映的区域黑灯瞎火,显然屋主人并没有在家。

  执法人员并没有放弃,而是踩着泥泞的土路,绕到院外查看。他们发现院墙上安装有换气装置,于是督促房主尽快回家接受核查。经仔细调查,查实户主名叫张某,搭建的简易棚屋,放置有拆解开的造粒设备,以及原料,并没有生产迹象。群众的反映并不属实。执法人员在做好“快捷留痕”后,叮嘱河北民族村环保网格员,按照网格化要求,继续跟踪督查,确保不让其生产。

  自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进驻以来,对于督察组移交的信访件,仪征环保执法部门采取“四个第一”工作方法,即第一时间到现场,第一时间核查,第一时间进行检测,第一时间处置,快查快办,回应群众关切。

  核查完大仪中队接办的第七个信访件后,他们又马不停蹄赶往刘集,查办群众反映的小区小作坊噪声气味扰民问题。盘古集中小区11幛110室住户赵某儿媳,因为残疾的原因,购买了一台激光裁剪机,在家从事玩具布料裁剪作业。群众反映有噪声、有气味。执法人员现场检查确认该户安装了静电式工业烟尘净化器,废气经净化处理后经排气筒排放。执法人员给出了现场督查意见,并安排第二天进行噪声与气味检测。

  落实环境问题整改,仪征生态环境执法部门对于有轻微问题的企业,下达了《责令限期改正违法行为通知书》,促进企业整改。仪征生态环境局于2021年12月9日向扬州天富龙科技纤维有限公司下达了《责令限期改正违法行为通知书》(扬环限〔2021〕03-268号),责令其于2021年12月31日前完成对103车间5号废气活性炭处理设施箱体密封条有部分破损,存在密闭不严现象问题的整改。该单位已于2021年12月10日对箱体密封条进行了更换,目前已完成整治。

  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交办的群众反映的问题,有些仪征生态环境局执法部门已先期在处置。他们以督察组下沉督办为契机,推进企业环保问题快整快改。

  仪征生态环境局于2021年10月13日向扬州贝斯特铸造有限公司下达了《责令限期改正违法行为通知书》(扬环限〔2021〕03-227号),责令其于2021年12月31日前完成对铸造工序生产过程中产生的有机废气的治理工作,目前该单位已完成了方案的制定和设备的定制,预计2021年12月底前治理完成。

  夜色深沉,核查完已是晚上十点半钟,当许多人已进入梦乡时,仪征生态环境局执法人员却不能休息,他们还在进行核查问题的总结与分析,为推进环境问题治理拿措施,想办法,他们用一次次的辛劳,让岁月更加静好。